二次酒駕 三亞一男子被罰款2000元、拘10日,、吊銷駕駛證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黃力萍 通訊員 張海哲 姚凱)近日,,記者從三亞交警獲悉,一男子劉某南(男,,54歲)明明已經(jīng)買過酒駕的“單”卻不吸取教訓(xùn),,一再觸碰酒駕“高壓線”被交警查獲,被依法處罰。
據(jù)了解,,5月29日01時許,,三亞交警機動大隊執(zhí)勤隊員在鳳凰路某路段設(shè)卡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時,依法攔截一輛瓊AA8**7牌小型汽車,,經(jīng)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cè)藙⒛衬犀F(xiàn)場呼氣檢測酒精含量為4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在進一步核查中,,交警執(zhí)勤隊員發(fā)現(xiàn)劉某南曾在2022年6月6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三亞交警查獲處罰,。交警執(zhí)勤隊員隨即對其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并告知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危害后果。
最終,,駕駛?cè)藙⒛衬弦蝻嬀岂{車被罰再飲酒駕車,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的相關(guān)規(guī)定,,三亞交警將依法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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