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領證不用戶口本了,!
央視新聞客戶端
2025-05-09 18:33:55
修訂后的《婚姻登記條例》自5月10日起施行(以下簡稱《條例》)。
《條例》修訂的主要內(nèi)容包含三個方面:一是增加婚姻家庭服務工作內(nèi)容,,二是實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三是優(yōu)化婚姻登記服務,。
《條例》明確,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不得收取費用,。根據(jù)《條例》,辦理結婚,、離婚登記都無需再出示戶口本,。
結婚
申請結婚登記的內(nèi)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書面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非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的,。
離婚
《條例》規(guī)定,內(nèi)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申請離婚登記。申請離婚登記的內(nèi)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
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本人的結婚證,。
(原標題:明起,領證不用戶口本了?。?/p>
【責任編輯:謝鎮(zhèn)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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