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財物2817萬余元 貴州省公安廳原巡視員周云一審被判十二年
央視新聞客戶端
2025-04-24 22:29:45
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一審公開宣判貴州省公安廳原巡視員周云受賄案,,對被告人周云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萬元,;對被告人周云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jīng)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云利用擔任安順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wù)便利,為有關(guān)單位和個人在職務(wù)提拔或調(diào)整,,車輛檢測站成立,、經(jīng)營以及消防驗收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817萬余元,。
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云的行為構(gòu)成受賄罪,,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應(yīng)依法懲處。鑒于被告人周云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guān)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被告人周云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原標題:非法收受財物2817萬余元 貴州省公安廳原巡視員周云一審被判十二年)
【責任編輯:謝鎮(zhèn)蔚】
【內(nèi)容審核:符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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