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容留賣淫,,澄邁一七旬老翁終獲刑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唐偉杰)近日,,澄邁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一起容留賣淫案件,被告人竟是一位七旬老翁,,為謀取非法利益,,走上了歪路,,觸碰了法律底線。
2023年2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張某甲將其所有的位于海南省澄邁縣福山鎮(zhèn)的多間房屋分別出租給賣淫女劉某某,、李某某、林某某等8人從事賣淫活動,,收取每月房租人民幣600元(以下幣種同),。
2023年6月15日,澄邁縣公安局民警巡邏檢查時,,在福山鎮(zhèn)該出租屋處查獲劉某某,、李某某、林某某等6名賣淫女和嫖娼人員王某某,、冼某某等人,。隨后,張某乙電話通知房東其父親張某甲回到該出租屋處,,民警將張某甲帶回調(diào)查,,后張某甲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張某甲因涉嫌容留賣淫罪被取保候?qū)徠陂g,,又繼續(xù)容留賣淫女劉某某等多人在出租屋內(nèi)賣淫,。2023年12月2日,民警在該出租屋處抓獲賣淫女劉某某,、李某某,、林某某,并于當日對張某甲作出責令停止房屋出租并處罰款36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3年12月8日,,民警在該出租屋內(nèi)抓獲2名賣淫女余某某、吳某某等人,。同日,,張某甲主動到縣公安局福山分局投案,并如實供述上述事實。
經(jīng)查明,,張某甲容留賣淫女賣淫非法獲利14400元,,案發(fā)后,張某甲及其家屬已退出非法獲利14400元,。(其中2500元已由公安機關(guān)罰沒并上繳國庫),。
澄邁縣人民檢察院經(jīng)審查認為,被告人張某甲容留他人賣淫,,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容留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某甲認罪認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可以依法從寬處理。被告人張某甲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甲及其家屬積極退還非法獲利,可以酌定從輕處罰,。建議判處被告人張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30000元,沒收退出的違法所得11900元上繳國庫,。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guī)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最終,,該案經(jīng)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以容留賣淫罪判處被告人張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將其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19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由扣押機關(guān)依法處理。
【責任編輯:馮 超】
【內(nèi)容審核:符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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