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一人被罰款15萬元
海拔新聞
2024-06-06 10:40:30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6月6日,,記者獲悉,,因銷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連續(xù)違法時間較長,,近日,萬寧市萬城鎮(zhèn)卓某章被罰款15萬元,、沒收635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萬寧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調查結果指出,,萬寧市萬城鎮(zhèn)卓某章未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從2020年3月份起在自建房內從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經營活動,,連續(xù)違法時間較長,;向吳記粉湯銷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儲存,、銷售的塑料制品外觀上均無“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圖形符號”和“電子監(jiān)管碼形制圖”,,屬于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貨值金額92851.50元,,涉案財物較多,。
據悉,針對卓某章存在上述違法行為,,6月3日,,萬寧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依法對卓某章作出罰款15萬元、沒收65個品種共計635袋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黃奕宏】
【內容審核:吳鐘旺】
版權聲明:國際旅游島商報全媒體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版權作品,,歡迎轉發(fā),,但非經本報書面授權同意,嚴禁包括但不限于轉載或改編,、引用等,,違者必追究法律責任。
24小時熱聞
相關閱讀/RELAT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