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莫喝酒,!三亞一女子酒駕被處罰
海拔新聞
2024-01-16 18:16:56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黃力萍 通訊員 徐喆 蔡亞瑞)1月12日,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吉陽大隊在迎賓路與荔枝溝路交叉口路段開展今冬明春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期間,,執(zhí)勤交警依法攔截一輛車牌號為津A2**99的小轎車,。
經(jīng)現(xiàn)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人劉某婷(女,,31歲)現(xiàn)場呼氣檢測酒精含量為2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交警執(zhí)勤隊員依法對駕駛人劉某婷實施處罰,,并對其進行交通安全精準宣傳教育。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劉某婷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2000元罰款,,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一次記滿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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