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中院首份統(tǒng)一制式《離婚證明書》發(fā)出
海拔新聞
2024-01-09 18:49:39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通訊員 涂立輝 梁鈺聆)“這份《離婚證明書》既保護了我的隱私,,也不用到處開證明,真的很方便,!”1月8日清晨,,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向一起判決離婚案件的當事人發(fā)出本院首份統(tǒng)一制式的《離婚證明書》。
據了解,,陳某與黃某于2009年認識后戀愛,,于2011年9月22日登記結婚。2021年,,陳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不予支持?,F(xiàn)陳某再次提起離婚訴訟,,請求判決離婚以及對財產的分割和確定女兒撫養(yǎng)權的歸屬問題。法院認為,,夫妻感情系衡量雙方婚姻存續(xù)的主要條件,,陳某再次起訴要求離婚,黃某亦同意離婚,,可以認定雙方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未調解成功的情況下,法院最終判決雙方離婚并就雙方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一并作出了判決,,并出具《離婚證明書》。
與裁判文書相比,,離婚證明書僅簡單記載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法院案件號及婚姻關系解除等內容,以便當事人在辦理再婚,、戶口遷移,、財產處置等事宜時證明婚姻關系解除的事實,滿足當事人便捷高效司法需求的同時可以更好的保護當事人的隱私,,彰顯了柔性司法的理念,,讓司法更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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