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滿一車200余箱煙花爆竹,!文昌海岸警察查處一起非法運輸危險物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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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 通訊員 劉建衛(wèi) 李世貴 攝影報道)11月13日,,記者獲悉,近日,文昌市公安局馮家海岸派出所在工作中查處一起非法運輸危險物質案,,查扣煙花爆竹200余箱。該批涉案煙花爆竹于11月5日已移交妥善存放,,等待下步統(tǒng)一銷毀,。
據(jù)介紹,10月18日晚,,馮家海岸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一條線索,,在文昌市會文鎮(zhèn)馮家海岸派出所轄區(qū),一輛貨車疑似非法運輸煙花爆竹,。19時許,,民警根據(jù)線索在會文鎮(zhèn)陽光村委會邊海路附近的一條小路上發(fā)現(xiàn)該輛貨車,立即上前對該車輛進行攔截檢查,。當場在車廂內發(fā)現(xiàn)并查扣危險品煙花爆竹共計210箱,,且該車輛駕駛員邢某江并未獲得危險品運輸資質,該小型貨車也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證明,,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民警遂將駕駛員邢某江傳喚至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查,,嫌疑人邢某江在明知自身不具備危險品運輸資質的情況下,擅自駕駛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證明的車輛運輸各類煙花爆竹,,其對非法運輸危險物質的行為供認不諱,。經文昌市公安局批準,依法給予邢某江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危險性,,極有可能引起自燃自爆,一旦發(fā)生事故將會造成人員財產巨大損失,。在購買煙花爆竹時應到正規(guī)零售店購買,,私自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提供、處置煙花爆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輕者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jié)嚴重或者發(fā)生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趙康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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