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10年后落網,,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劉潤榮被決定逮捕
記者9月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劉潤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佛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潤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劉潤榮 資料圖
退休10年后被查
公開信息顯示,劉潤榮曾任東莞市國土局黨組書記,、局長一職,。東莞市自然資源局官網顯示,2011年6月14日,,劉潤榮曾作為東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在2011年東莞市村級干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培訓班上作講話,。
2012年8月,據(jù)東莞日報報道,東莞市國土局召開干部大會,,宣布該局主要領導調整安排,。會上宣布,劉潤榮不再擔任局長,,留任黨組書記,。
2014年1月,劉潤榮被免去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職務,,退休,。
2024年6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發(fā)布消息,,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劉潤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至此番被查,劉潤榮已退休10年,。
大搞權錢交易
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
據(jù)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8月14日通報,劉潤榮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劉潤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廉潔底線失守,,違規(guī)收受禮金,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潤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潤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原標題:退休10年后落網,,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劉潤榮被決定逮捕)
【責任編輯:趙康麗】
【內容審核:符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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