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海發(fā)布關于開展“拆窗破網(wǎng)”專項整治工作的公告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李興民 通訊員 馮加起)為保障生命通道暢通和滅火救援行動的順利進行,,切實提高人員密集場所組織逃生和滅火救援能力,,瓊海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5月8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guī)定,就拆除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有關事宜發(fā)出《瓊海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開展“拆窗破網(wǎng)”專項整治工作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近年來,,全國多地發(fā)生因不當設置防盜窗(網(wǎng)),阻礙人員逃生和影響滅火救援行動的亡人火災事故,。沒有設置逃生出口的“奪命窗”已然成為火場救援逃生的“攔路虎”,。
公告指出,人員密集場所(包括公眾聚集場所,,如醫(y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校外培訓機構,,養(yǎng)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生產(chǎn)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不得設置影響安全逃生的廣告牌,、防盜網(wǎng)(窗)等障礙物,。
公告要求,“九小場所”(小商店,、小餐飲,、小旅店、小網(wǎng)吧,、小歌舞娛樂,、小型學校幼兒園、小型醫(yī)療機構,、小美容洗浴,、小生產(chǎn)加工企業(yè))、經(jīng)營性自建房的住人房間及出租屋設置防盜網(wǎng)(窗)的,,每間住人房間防盜網(wǎng)(窗)上要至少開設凈高,、凈寬尺寸不小于1米×1米的緊急逃生窗口,保證火災時不需使用鑰匙等任何工具即能從內部打開,,并配置軟梯,、繩索等輔助逃生設施。
公告還要求,,各類場所均應保持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緊急逃生通道暢通,,堅決整治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現(xiàn)象,,清理樓梯間、走廊堆放的可燃雜物,,杜絕樓梯間,、疏散通道停放電動自行車等行為。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并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如果經(jīng)責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消防救援機構將依法強制執(zhí)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告強調,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瓊海全市人員密集場所請盡快對設置的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窗(網(wǎng)),、廣告牌等障礙物進行拆改,。同時也希望廣大居民對住宅內設置的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窗(網(wǎng))等障礙物予以拆改,為生命“網(wǎng)開一面”,。請廣大市民朋友互相提醒,,及時拆改。
【責任編輯:李彥昆】
【內容審核:吳鐘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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