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鰲亞洲論壇年會期間,,海南部分地區(qū)禁止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飄物飛行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史若木)3月22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官網發(fā)布《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博鰲亞洲論壇2023年年會期間禁止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飄物飛行活動的通告》。
通告提出,,自3月27日8時起至31日24時止,,瓊海市及文昌市、萬寧市,、定安縣,、屯昌縣、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行政區(qū)域空域實施臨時管控,,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的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無人機、航空模型,、空飄氣球、系留氣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在地面以及空中進行起降,、飛行活動,。期間,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進行應急作業(yè)的飛行活動,,須按照有關程序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
在禁飛期間,涉及小型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單位,,要加強對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的監(jiān)控,,嚴格落實禁飛規(guī)定。公安,、交通,、文體、市場監(jiān)管,、氣象,、民航安全監(jiān)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加強日常監(jiān)督檢查,,切實落實監(jiān)管責任。
對不遵守本通告規(guī)定,、妨礙空中安全的單位和個人,,由民航、文體,、氣象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予以處理,;對危害公共安全、擾亂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蔣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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