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被害僅收到賠償款萬余元,七旬老人身患重病獲海南司法救助4.8萬元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通訊員 羅鳳靈 孔凡勇)“兒子被害后,,收到的賠償款很少,,如今又身患重病,生活十分困難,,感謝法院給予關懷和救助,,這筆4.8萬元的救助款對我們來說真是雪中送炭。”日前,,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結(jié)一起司法救助案件,,74歲的救助申請人陳叔在臨高縣家中,收到法官和書記員送達的國家司法救助決定書和司法救助金發(fā)放表后激動地說,。
陳叔的兒子陳強(化名)是一起故意殺人案的受害者,。2010年1月7日,因與王某憂,、王某潮,、王某毫發(fā)生口角,陳強被三人追打,,王某憂持刀刺中陳強致其倒地身亡,。海南二中院均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王某憂死緩,、王某潮有期徒刑15年,、王某毫有期徒刑10年;三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向陳強家人賠償16萬余元,。判決生效后,經(jīng)法院執(zhí)行,,陳強家人僅獲得賠償款1.79萬余元,。因未發(fā)現(xiàn)三名被執(zhí)行人名下還有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chǎn),法院依法終結(jié)了本次執(zhí)行程序。
兒子被害時,,陳叔62歲,,陳嬸59歲,兒媳王燕(化名)還撫養(yǎng)著2個年幼的兒女,。如今十多年過去了,,陳叔、陳嬸年事已高,,且得不到有效賠償,自己又身患重病,,孫子考上大學需要學費,,家庭生活陷入困境。2022年10月12日,,陳叔以一家五口人生活極其困難為由,,向海南二中院提出國家司法救助申請。
收到申請后,,海南二中院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陳叔一家共有五口人,夫妻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兒子被害后,,全家僅靠兒媳一人外出打零工掙錢。今年陳叔身患惡性腫瘤,,兩次手術及后續(xù)治療已支付6萬余元,,孫子考上大學又需要學費,家庭生活特別困難,。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第三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沒有賠償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近親屬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陷入生活困難的,當事人因生活面臨急迫困難提出國家司法救助申請,,應當予以救助,。
經(jīng)審查,該家庭經(jīng)濟困難情況屬實,,且被執(zhí)行人無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chǎn),,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司法救助對象,符合法定的救助條件,,海南二中院決定給予陳叔司法救助金4.8萬元,。目前,陳叔已領到司法救助金,家庭生活困境得到有效緩解,。
2022年,,海南二中院向3起案件的救助申請人發(fā)放司法救助金共8.87萬余元,救助對象均為通過訴訟無法獲得有效賠償而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救助申請人,,真正實現(xiàn)了司法救助的惠民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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