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法院集中宣判2宗毒品犯罪案件,7人被判刑,!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在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之際,,5月22日,萬寧法院對2起7人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
經(jīng)萬寧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某購買電子煙毒品原材料、煙油等,,被告人王某,、陳某按比例混合制成可吸食的電子煙毒品,后林某,、王某,、陳某等人先后多次販賣含依托咪酯成分的該電子煙毒品,,其中李某、夏某購買該電子煙毒品后進行再販賣,,蔡某鴻等人還參與運輸轉移毒品,,并從中獲利;另一案件中,,被告人蔡某收取毒資后幫助朱某等人聯(lián)絡,、購買含甲基苯丙胺、海洛因成分毒品,,將毒品交予朱某等人,,并與朱某一同吸食,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萬寧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王某,、陳某明知是依托咪酯電子煙毒品仍多次調配并販賣給他人,,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李某明知是依托咪酯電子煙仍多次購買后販賣給他人,,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夏某明知是依托咪酯電子煙毒品,為獲取差價,,二次購買毒品并轉讓他人,,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蔡某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有償轉讓,,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林某、李某,、夏某,、蔡某鴻明知是依托咪酯電子煙毒品仍多次通過運輸方式轉移,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均構成運輸毒品罪,。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等,,萬寧法院一審依法判處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不等刑罰,并處罰金,。
【責任編輯:謝鎮(zhèn)蔚】
【內容審核:符 堅】
版權聲明:國際旅游島商報全媒體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版權作品,,歡迎轉發(fā),但非經(jīng)本報書面授權同意,,嚴禁包括但不限于轉載或改編,、引用等,違者必追究法律責任,。
相關閱讀/RELAT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