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組團打獵,槍支走火1人死亡,,4人獲刑
5人酒后攜氣槍非法打獵
持槍人不慎誤傷自己導(dǎo)致身亡
案情回顧
2025年1月26日晚,,鐘某甲和被告人鐘某乙、胡某某,、黎某某,、張某某等人在鐘某乙家吃晚飯。飯后,,鐘某甲提議出去打獵(斑鳩),。
鐘某甲從鐘某乙家臥室床底下拿出之前存放好的高壓氣槍背在身上,5人步行前往打獵,。尋找一圈后未打到獵物,,5人就原路返回繼續(xù)尋找獵物。在此過程中,,持槍人鐘某甲所持槍支不慎走火,,導(dǎo)致自身中彈倒地身亡。經(jīng)鑒定,,死者鐘某甲系胸部槍彈作用,,致主動脈破裂后大出血死亡,。
法院審理
江西省分宜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4名被告人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使用禁用工具高壓氣槍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4人行為均構(gòu)成非法狩獵罪,??紤]4名被告人具有自首、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并取得諒解等情節(jié),,再根據(jù)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沒收犯罪工具,。庭審中,4名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法官提醒:
野生動物對于維護生態(tài)平衡
具有重要意義
大家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
提高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意識
自覺抵制對野生動物的亂捕濫獵
(原標題:5人組團打獵,槍支走火1人死亡,,4人獲刑)
【責任編輯:王俊超】
【內(nèi)容審核:孫令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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