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發(fā)布做好復課工作通知
陵水縣教育局
2024-10-30 22:44:28
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局關于
做好復課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gòu):
縣安全生產(chǎn)委員會決定于10月30日19時將防汛防風Ⅲ級應急響應降為防汛防風Ⅳ級應急響應,經(jīng)綜合研判,,做出如下復課決定:
1.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gòu)從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開始復課,。確實不具備復課條件的學校和幼兒園及校外培訓機構(gòu)報縣教育局備案,。
2.各校(園)、各機構(gòu)要在復課前,,再次組織人員開展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確保安全有序復課,。
3.各校(園),、各機構(gòu)務必提醒家長研判出行安全,不具備出行條件的,,家長可向?qū)W校提出居家自習申請,。
陵水黎族自治縣教育局
2024年10月30日
(原標題:陵水教育局關于做好復課工作的通知)
【責任編輯:劉如英】
【內(nèi)容審核:孫令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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