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引才獎勵近期開啟申報
根據(jù)《海南省引才獎勵實施辦法》(瓊人才局通〔2024〕9號)有關規(guī)定,,定于近期開展2024年海南省引才獎勵申報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高層次人才全職引進獎勵和團隊全職引進獎勵申報
(一)申報條件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為海南全職引進經認定的海南自由貿易港A,、B,、C、D,、E類高層次人才,,可以申請高層次人才全職引進獎勵。
全職引進入選海南省人才團隊的團隊,,其中至少3人(含帶頭人)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以申請團隊全職引進獎勵。
省內企事業(yè)單位引進的,,引進時間以首次在海南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準,;駐瓊單位引進的,引進時間以任命通知或在省內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間為準,。申報獎勵時,,引進人才應在職在崗。
根據(jù)在引才過程中發(fā)揮作用情況,,用人單位可將獎金分配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個人,。
(二)申報對象
高校、醫(yī)院,、科研院所,、企業(yè)等各類企事業(yè)用人單位(含中央駐瓊單位),其中企業(yè)應在海南省范圍內注冊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在本省納稅。對各級財政已撥付可統(tǒng)籌用于人才引進方面資金的用人單位,,不給予獎勵,。
(三)獎勵標準
1.高層次人才全職引進獎勵:為海南省成功全職引進A類人才,、B類人才、C類人才的,,每引進一人,,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2萬元引才獎勵,。
對每年成功引進D、E類高層次人才10人以上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引才獎勵,;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按每人3000元給予引才獎勵,;100人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給予引才獎勵。
2.團隊全職引進獎勵:為海南省用人單位成功全職引進入選海南省人才團隊的團隊,,團隊帶頭人屬于A類人才,、B類人才、C類人才的,,每引進一個,,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5萬元引才獎勵,。
(四)申報材料
1.《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全職引進獎勵審批表》或《海南省團隊全職引進獎勵審批表》;
2.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定機構)法人證書復印件,,獎勵分配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個人的,,另需提供引才獎勵資金分配情況說明(附件5)和人力資源服務資質證明、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3.引進人才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同意申報的證明、勞動合同或任命文件復印件,、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中央駐瓊單位提供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申報團隊引進獎勵的,另需提供入選海南省人才團隊相關證明材料,。
二,、協(xié)議引進人才獎勵申報
(一)申報條件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省內用人單位簽訂引才協(xié)議(應包含引才崗位,、數(shù)量,、要求和生效時間等要素),引進本科及以上學歷或相應層次人才到本省全職工作的,根據(jù)引才層次和數(shù)量予以獎勵,。根據(jù)實際情況和需求,,引才協(xié)議也可由各級行業(yè)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或園區(qū)管理機構等集中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在實際引才工作開始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將引才協(xié)議復印件送交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報備。
引進人才應首次在本省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申報獎勵時,,引進人才應在本省繳納3個月及以上社保或個稅,,并在職在崗,。
(二)申報對象
在本省范圍內注冊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三)獎勵標準
協(xié)議引進人才,每引進1人,,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獎勵:引進5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技術職稱,、高級技師(一級職業(yè)技能等級)職業(yè)資格或月薪3萬元及以上人才,,按每人2000元給予引才獎勵;引進40周歲以下,,具有碩士學位或月薪1萬元及以上3萬元以下人才,,按每人1000元給予引才獎勵;引進35周歲以下,,具有學士學位或技師,、高級技工職業(yè)資格的人才,按每人500元給予引才獎勵,。
(四)申報材料
1.《海南省協(xié)議引進人才獎勵審批表》,;
2.協(xié)議雙方企業(yè)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定機構)法人證書復印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質證明材料,;
3.雙方協(xié)議副本,,引進人才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或職業(yè)資格證書,、工資流水憑證等材料復印件,。
三、申報流程
1.申報受理:申報單位在海南自貿港人才工作網(http://www.zmgrc.gov.cn)下載《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全職引進獎勵審批表》《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團隊全職引進獎勵審批表》或《海南省協(xié)議引進人才獎勵審批表》,,按要求填寫,,加蓋單位公章,并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電子版刻錄成光盤,,于2024年10月18日前(以郵戳時間為準)一并報送到省人才服務“單一窗口”(海口市美蘭區(qū)五指山南路3號),。
2.材料審核:省人力資源開發(fā)局對材料進行初審,,省委人才發(fā)展局進行復審,必要時可組織實地考察和專家評審,。
3.結果公示:省委人才發(fā)展局在海南自貿港人才工作網上對擬獎勵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并對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
4.資金撥付:公示無異議后,省委人才發(fā)展局按規(guī)定撥付獎勵資金,。
四,、有關事項
(一)各申報主體不得就同一引進人才(含人才團隊成員)重復申報引才獎勵。引才情形同時符合高層次人才全職引進和團隊全職引進,、協(xié)議引進獎勵標準的,,只能擇一申報。
(二)在一次集中申報期內,,給予每個獎勵對象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三)對在申報過程中涉嫌弄虛作假的申報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取消申報資格,,依法追繳獎勵資金,并將相關信息推送至省級信用平臺,,納入誠信黑名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聯(lián)系電話:
0898-65379104,,65358704,66501217
附件: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fā)展局
2024年9月23日
(原標題:關于開展2024年海南省引才獎勵申報工作的公告)
【責任編輯:劉如英】
【內容審核:李彥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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