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任縣長的袁迎凱,,被“雙開”
8月19日,,貴州省紀委監(jiān)委發(fā)布消息,施秉縣原縣長袁迎凱(1981年1月生,,貴州赤水人)被開除黨籍,、公職,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袁迎凱 資料圖
袁迎凱早年在貴州赤天化紙業(y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8月升任生產黨支部書記(正處級)。
2014年6月起,,他先后擔任黔東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副主任(正處級),,施秉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正處級),黎平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正處級),,黔東南州工信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
2020年10月,,時年39歲的袁迎凱重回施秉縣,擔任縣長,。2024年3月,,他主動投案。
雙開通報顯示,,袁迎凱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
違背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紀法底線失守,,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
袁迎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袁迎凱主動投案,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事實,,積極退繳違紀違法及涉嫌犯罪所得,,認錯悔罪態(tài)度好,具有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jié),。
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貴州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袁迎凱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原標題:39歲任縣長的袁迎凱,,被“雙開”)
【責任編輯:李彥昆】
【內容審核:孫令衛(wèi)】
24小時熱聞
相關閱讀/RELAT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