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擬調整電動汽車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詳情→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郭尚)12月4日,記者從省發(fā)改委獲悉,,為確保海南電網(wǎng)安全穩(wěn)定運行,,該委研究擬定了《關于調整電動汽車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通知》),,公開征求意見?!锻ㄖ穮^(qū)分迎峰度夏與非迎峰度夏兩個階段,保持峰平谷各8個小時和電價標準不變,,只對峰平谷時段劃分進行調整,,旨在引導電動汽車用戶安全合理用電,,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
《通知》明確,,居民生活用電、農業(yè)生產(chǎn)用電,、工商業(yè)用電類別的各時段價格計算方式保持不變,只對峰平谷時段劃分進行調整,。根據(jù)每年電網(wǎng)運行負荷曲線特性分為迎峰度夏和非迎峰度夏兩個階段:
迎峰度夏階段為4月至9月,,調整后:
● 峰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16:00-24:00;
● 平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0:00-02:00、10:00-16:00,;
● 谷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2:00-10:00。
非迎峰度夏階段為10月至次年3月:
● 峰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16:00-24:00,;
● 平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8:00-16:00,;
● 谷段時間共8小時,,具體時段為00:00-08:00。
省發(fā)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還結合海南城市公交運營特性,,對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同樣根據(jù)每年迎峰度夏電網(wǎng)運行負荷曲線特性分為兩個階段調整:
第一階段為10月至次年3月,該階段僅對谷時段進行拆分,,調整后:
● 峰時段為16:00-24:00,;
● 平時段為06:00-12:00,、14:00-16:00;
● 谷時段為00:00-06:00,、12:00-14:00,。
第二階段為4月至9月,該階段與原政策保持不變:
● 峰時段為16:00-24:00,;
● 平時段為08:00-16:00,;
● 谷時段為00:00-08:00,。
【責任編輯:陳麗潔】
【內容審核:符 堅】
版權聲明:國際旅游島商報全媒體文字,、圖片、視頻,、音頻等版權作品,,歡迎轉發(fā),,但非經(jīng)本報書面授權同意,,嚴禁包括但不限于轉載或改編、引用等,,違者必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