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鐵座位被占,,換回后遭3人毆打?警方回應
9月14日,,李女士從太原南站上了G2610次高鐵,,發(fā)現自己靠窗座位被占。李女士提醒占座男子,,對方希望她坐在一旁的座位,。
李女士稱拒絕換座后對方不斷騷擾自己,一家三口大聲說話并敲打她的座椅,。隨后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李女士遭毆打。視頻顯示,,李女士被一男子粗暴按頭,,還被座位后排一女子不斷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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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天津西站鐵路派出所表示,,已接到報警正在開展工作當中。
另據報道,,近日,,在G2610次高鐵上,一女子座位被占,,換回座位后卻遭3人毆打,。
當事人李女士介紹,換回座位后,,對方多次對其座椅進行敲打,。“整個旅途過程中,后面那個人,,她持續(xù)對我的座椅進行打擊,,在石家莊站馬上要開車的時候,她又狠狠地把桌板往椅子上推,。”
李女士表示,,自己提醒后,竟遭到了對方3個人毆打,。“我站起來說,,‘您好,您能別在動了嗎’,,她情緒很激動,,莫名其妙地開始辱罵我,,然后把我抓過去,重擊我的頭部,,后來他們一起的兩個人都加入進來打我,。”
李女士稱,自己被三人辱罵及毆打長達10分鐘,。目前,,鐵路天津西站派出所已介入。
另據中國新聞網報道,,一男子此前在列車上霸占他人座位,,拒不讓座還打人,被乘警現場控制,,最終貴陽鐵路公安處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7日之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之規(guī)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多次辱罵,、恐嚇他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也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原標題:女子高鐵座位被占,,換回后遭3人毆打?警方回應)
【責任編輯:陳顯璋】
【內容審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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