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縣直屬機關工委原書記李雄受審
海拔新聞
2023-08-30 19:33:15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通訊員 鄧鵬)8月30日上午,,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樂東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原書記李雄受賄罪一案。樂東縣直有關單位共90余名領導干部走進法院旁聽庭審,,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至2019年初期間,,被告人李雄利用擔任樂東縣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林某龍等8人在11個項目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林某龍等8人共計約180萬元,。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雄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擔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現場,,在合議庭的主持下,,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控辯雙方進行舉證質證,,充分發(fā)表辯論意見,,保障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整個庭審有序進行。被告人李雄在庭審過程中,,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庭表示認罪認罰,,請求法庭從輕處罰。合議庭認真聽取了控辯雙方及被告人的意見,。因案情復雜,,經合議庭評議,本案將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楊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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