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領(lǐng)導(dǎo)詐騙180余萬元 萬寧一男子被抓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徐明鋒 通訊員 吳凡 曾祥琳 攝影報道)5月29日,記者從海南省公安廳海岸警察總隊第三支隊獲悉,,5月11日,,萬寧市公安局東澳海岸派出所成功破獲一起詐騙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犯罪嫌疑人陳某以冒充領(lǐng)導(dǎo),,博取他人信任后實施詐騙,涉案金額高達(dá)180萬元,。
據(jù)介紹,,4月12日15時許,被害人郭女士到萬寧市公安局東澳海岸派出所報案稱,,其于2021年1月至9月期間,,被陳某以幫忙投資辦理采砂場和投資酒吧的名義詐騙180.1萬元。接警后,,東澳海岸派出所立即組織民警對此案開展偵查工作,。5月9日,在萬寧市公安局指導(dǎo)下,,成功將犯罪嫌疑人陳某抓獲,。
經(jīng)訊問,犯罪嫌疑人陳某對郭女士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rèn)不諱,。2020年底,,陳某為了推銷瓜果蔬菜,通過神州半島的業(yè)主群,,添加了郭女士的微信并主動聊天搭訕,。陳某在跟郭女士微信聊天熟悉后,,謊稱自己是萬寧某政府單位的副局長,人脈廣泛,,可以幫郭女士解決一些生意上碰到的難題,。郭女士信以為真,便詢問陳某是否有渠道辦理采砂證,。陳某表示有門路可以辦理,,大概需花費幾十萬元。隨后犯罪嫌疑人陳某便以辦理采砂證手續(xù)麻煩,,需疏通關(guān)系為由陸續(xù)向郭女士要了160.1萬元,,同時還以購買瓊海某酒吧股份為由,收了郭女士20萬訂金,。陳某前后詐騙所得共計180余萬元,,并全部被用于日常消費和做生意,已虧空無剩,。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jìn)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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