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職務侵占罪 一男子儋州獲判1年2個月
海拔新聞
2023-03-28 18:22:12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黃桂風 通訊員 李雅靈)近日,,一男子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資金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被儋州市檢察院以職務侵占罪提起公訴,。儋州市法院經開庭審理,以該男子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萬元,。
2017年11月,,被告人王某某被任命為某公司的企業(yè)銷售部副經理,,負責銷售該公司生產的生物質顆粒等工作。王某某在銷售生物質顆粒時自行在公司定價的基礎上提高銷售價格,,收到銷售貨款后再按照公司定價將銷售貨款上交公司,,超出定價部分作為其“辛苦費”。2018年1月至4月,,王某某先后將生物質顆粒分別銷售共17批次,,王某某陸續(xù)收到上述17筆貨款共43萬余元。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每次收到貨款后便轉入其個人名下的其他銀行賬戶或其微信賬戶,,然后用于個人賭博等揮霍一空??鄢龎|付的運費及其“辛苦費”后,,王某某實際非法占有應當上交而未上交給公司的貨款共42萬余元。
儋州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王某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共計42萬余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對王某某提起公訴,,儋州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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