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谶@些人騎車不戴頭盔被處罰
海拔新聞
2022-11-05 13:25:17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新聞記者 陳勇合)11月5日,記者從海口公安交警獲悉,,一批騎行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頭盔違法行為被曝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第1款的規(guī)定,,駕駛或乘坐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處30元罰款的處罰,。
據介紹,電動自行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駕駛人和乘坐人摔倒在地,,往往是頭部著地,最容易受到致命傷害,,佩戴安全頭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護當事人顱腦免受損傷,。
海口交警提醒,,廣大市民嚴格遵守交通法律規(guī)定,,保障生命財產安全,請每一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坐人要提高安全意識,,駕乘電動自行車時務必佩戴安全頭盔,。
違法車牌:海口052225
違法行為:不戴安全頭盔
違法地點:海秀路路段
違法車牌:???27831
違法行為:不戴安全頭盔
違法地點:海秀路路段
違法車牌:???97434
違法行為:不戴安全頭盔
違法地點:海秀路路段
違法車牌:海口238153
違法行為:不戴安全頭盔
違法地點:海秀路路段
違法車牌:???60195
違法行為:不戴安全頭盔
違法地點:海秀路路段
【責任編輯:蔣 杰】
【內容審核:孫令衛(w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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