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欲從樓上翻陽臺回家墜亡 仨鄰居被判承擔5%責任
陳賽沛 2017-1-15 16:39:37
1月15日消息,,樓女住戶忘帶鑰匙,欲從4樓住戶陽臺進入家中時墜亡,,其家人狀告仨鄰居,。近日,法院判仨鄰居承擔5%的責任,。
去年6月21日上午,,商南縣金福灣小區(qū)9號樓304室女住戶尹某未帶鑰匙,先后找到樓上404室簡某,、同樓層302室的杜某和住在同小區(qū)10號樓的親戚樊某,。尹某不聽勸阻,堅持要從404室的陽臺或臥室窗戶下到自己家中,。她在三人幫助下翻出窗子,,但綁在身上的舊窗簾布忽然松開,她墜樓身亡,。華商報去年10月21日A06版曾報道此事,,當時,商南縣法院審理認定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共324693.50元,,對原告主張的2000元的精神撫慰金不予支持,。
近日,商南縣法院做出判決,,認為尹某應(yīng)當預見到從4樓翻越窗戶下至3樓的危險,,但在三被告的勸阻下,仍堅持實施明顯危及自身安全的行為,,存在重大過失,,應(yīng)承擔主要責任。被告杜某,、簡某,、樊某客觀上為受害人繼續(xù)實施危險行為提供了便利,但僅為一般過失,,故責任比例酌定為損失的5%,,即16234.675元,由3人各承擔三分之一,。
(原標題:《仨鄰居被判承擔5%的責任》)
來源:陳賽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