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出事學校無責,?云南昆明發(fā)布學校安全條例引發(fā)爭議
《昆明市學校安全條例》1月12日正式發(fā)布,,將學校安全中校方責任,、家長責任分別明確,,引起不少家長和老師的熱議,。特別是“上學放學途中出事故,,學校無過錯則不擔責”,,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認為不夠完善,。
觀點交鋒
正方 解放了老師
“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遠離了學校所處的管轄范圍,,出了事故把責任歸為學校,,明顯說不過去?!笔┫壬硎局С诌@一政策,。
趙女士也對這一政策深表贊同?!皩W校對學生的責任,,應該是從學生進校那一刻起,到離開校門為止,。學生在校期間出了事,,學校自然有責任,出了校門就不應該再和學校有關,。家長尚且不能做到時刻陪在孩子身邊,,又憑什么要求學校老師一天24小時監(jiān)管學生?我認為,學生在校外出了事故,,除非是發(fā)生在學校統(tǒng)一組織安排的活動過程中,,其他的學校無過錯情況,是不該承擔責任的,?!?/p>
馬女士認為,這一規(guī)定對職責范圍非常明確,,給在校教師吃了一顆定心丸,。“老師們不用再擔心校外學生的安全問題,,才能真正靜下心,,心無旁騖地投入到教學工作中?!?/p>
網(wǎng)友“雪咖君”稱,,“讓教育不再畸形,終于讓教師見到了點曙光,!”
反方 愁煞了家長
洪先生則對這一規(guī)定不太認同,。“我認為,,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出了意外事故,,無論學校是否有過錯,或多或少都應該承擔一點責任,。不然學生一出校門,,學校就會完全不管,這無形中把問題都交給了家長,,讓家長犯愁,。”
陳女士也同樣有著擔憂,,“孩子離開學校大門,,學校就可以不管了,我個人覺得不夠完善,。有很多父母可能工作太忙,,沒有時間接送孩子。現(xiàn)在社會又那么復雜,,危險因素太多,,保險也不夠完善,孩子要是出點什么事,,責任到底在誰???”
有網(wǎng)友認為,“給了學校一個保護傘,,可以隨便打罵學生,。學生因此在校外自殺,是不是學校也不用承擔責任呢,?”
學校觀點
歡迎新條例
安全問題需各方共同努力
昆明市盤龍區(qū)某小學校長告訴記者,,學校安全責任重,壓力大,,涉及面廣,常有如履薄冰的感覺,,作為學校一線的管理人員,,十分歡迎新安全條例的頒布。
該校長認為,,條例進一步明確了社會,、學校和監(jiān)護人在學生安全工作中的職責,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使學校在責任劃分時,,有了法律的依據(jù)與保護。
“校園安全不光是學校單方面努力就能實現(xiàn)的,。孩子的安全需要學校,、家長、學生及社會的共同努力,?!痹撔iL表示,希望該條例不光是成為學校開展安全工作的緊箍咒,,同時也成為指導全社會共同為孩子營造安全環(huán)境的標準與規(guī)范,。
專家觀點
條例接地氣
有助營造良好的教育氛圍
云南師范大學教育學教授王艷玲認為,該條例十分接地氣,,應該是經(jīng)過調(diào)查,、實地走訪、基于若干個案例進行論證等一系列工作后制定的,,將各種扯皮的校園事件中所產(chǎn)生的職責問題劃分得非常明確,,將有助于營造良好的教育氛圍。
王艷玲說:“過去職責問題不明確時,,過重的安全壓力讓學校,、老師畏首畏尾,生怕?lián)?,甚至有的學校都不追求教學質(zhì)量,,只要學生平安無事就好,。學校的主要任務應該是教學,安全應該只是其中的一部分,?!?/p>
有家長覺得該條例對學校有一定的傾斜,但王艷玲認為:“該條例并沒有給學?!山墶?,學校要履行的責任依然很重。只是對職責劃分更加規(guī)范化,?!?/p>
對家長擔心的孩子校外安全問題,王艷玲表示,,條例中已說得非常清楚,,家長或監(jiān)護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人身安全,。學校的責任是,履行低年級學生上下學交接管理職責,。孩子上下學途中遇到安全問題,,不是學校的責任。
記者近日走訪發(fā)現(xiàn),,昆明各校學生上下學交接井然有序,,這一點做得還是相當好。
(原標題:校外出事學校無責有人歡喜有人憂 《昆明市學校安全條例》引熱議)
來源:陳賽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