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十年吳英案改變的父親:舉債300萬打官司,,這幾年不哭了
吳永正從2007年2月,時年26歲的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吳英,被浙江東陽警方帶走至今,,“吳英案”已經十年,。
2017年1月4日,,在浙江省東陽市市歌山鎮(zhèn)塘下村——吳英老家,,澎湃新聞記者見到了吳英的父親吳永正。
“吳英作為我的女兒,,作為家庭的成員之一,,我作為一個父親,如果說她確實是一個騙子,,我不但是沒有臉面站出來,,來維護她的權利,我反而是感到丟人,。從整個事情來說,,不單單是為了吳英,我還為我們的家族后代考慮了這個問題,,你假如說吳英成為了詐騙犯,,對下一代的子女都有影響,。”吳永正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如是解釋自己為何在吳英案改判之后,,為何要堅持上訴。
對于這位63歲的老人來說,,吳英案幾乎已經成為了他生活的全部,。吳永正在塘下村的老家房間里,堆滿了吳英的案卷,,床下放著隨時準備走的行李。據(jù)吳永正說,,他現(xiàn)在每天早飯不吃,,中午和晚飯簡單的飯菜,只要每頓有二兩酒,。
“雖然對這個財產我們不在乎,,但這個財產要回來,是要還給債權人的,。雖然到現(xiàn)在為止,,沒有一個債權人找過我,但不要說吳英,,我也感到問心有愧,,因為我們的努力不夠?!眳怯勒@么對澎湃新聞記者說,。
“她個人的意思是堅持要申訴”
“吳英案”爆發(fā)于10年前。
被查封的吳英資產2007年2月10日晚上,,東陽市政府發(fā)布公告稱,,吳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由東陽市公安局立案調查,。
根據(jù)金華市檢察院2008年11月送達的起訴書,,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以高息為誘餌,,從林衛(wèi)平,、徐玉蘭等人處非法集資,所得款項用于償還本金,、支付高息,、購買房產、汽車及個人揮霍等,,涉嫌集資詐騙,,共計11筆具體詐騙事項,,總計近3.9億元。
隨后的2009年12月,,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死刑,并處沒收吳英個人全部財產,。這一判決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吳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集資詐騙如何定性,?曾經的“億萬富姐”吳英是否已經資不抵債?死刑量刑是否過重,?都成為當時輿論關注的焦點,。
此后數(shù)年,吳英案從金華中院,,走向浙江高院,,乃至最高法。最終于2012年5月改判,。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后,對吳英集資詐騙案作出終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兩年之后,吳英被改判為無期徒刑,。
歷時7年,,吳英的命運從生到死再到生,堪稱曲折,。但無論是吳英還是她的家人,,對于這一結果依然難以釋懷。
“她個人的意思是堅持要申訴,。她要把債權人的債務盡早地還給他們,,她而且表達了,如果這個錢還不了,,一是心里感到內疚,。”吳永正說,,吳英的態(tài)度很堅決,,他也支持,。
但這一過程并不輕松。吳英及其家人堅持的是無罪辯護,。
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英集資詐騙案作出終審判決后,,吳英的幾位代理律師曾多次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請再審。不過3年過去后,,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始終未受理該案,。據(jù)吳英的代理律師稱,法院相關人員給出的理由是“案件太多,,沒時間立案”,。
對于這一說法,澎湃新聞未能聯(lián)系到相關法院工作人員對此置評,。
“只要浙江省高院能受理,,哪怕是駁回,我們也可以向最高檢或者最高法提出申訴,,由最高檢和最高法他們去決定這個案子究竟是對還是錯,?!眳怯⒃V訟代理人之一的藺文財對澎湃新聞表示,。
吳英父親的十年:現(xiàn)在就是一個“祥林嫂”
對于吳永正來說,這10年,,基本上都是在為“吳英案”奔走中度過,。
被查封的吳英資產
“吳英到女子監(jiān)獄之后,(我)幾乎風雨無阻每個月去看她,,時間是每個月的14號,。”吳永正說,。
這10年間,,吳永正放棄工作,常年奔波于北京,、杭州和東陽三座城市,,接受過上百家媒體采訪,見過超過300位的記者,。讓這位只有小學文化的“包工頭”,,變成了一個見過“大世面”的人。
按吳永正的話說,,他現(xiàn)在就是一個“祥林嫂”,,每天說同樣的話,現(xiàn)在變得絮絮叨叨,。
近幾年幫著吳永正接待來自全國各地記者的朋友說,,“常年講一樣的話,,使得吳永正現(xiàn)在偏執(zhí)地相信自己所說的每句話,偏執(zhí)地相信吳英是無罪的,,對案件任何他覺得不公正的地方都很偏執(zhí)地認為有人在使壞,。”
對這一說法,,吳永正本人并不認同,,“我從小開始創(chuàng)業(yè)以來,到哪個地方都是直來直去的,,從不隱瞞自己的觀點,。”
吳英妹妹吳玲玲則發(fā)現(xiàn)了吳永正的一個變化,,“最早的時候,,我父親經常承受不住壓力會哭,尤其酒后,,這幾年已經不哭了,。”
面對澎湃新聞記者,,吳永正說,,他接下來要做的工作主要有兩塊:首先,就是在刑事這一塊,,至少他要有一個有說服力的東西給我,。第二,關于財產這一塊,,第一點,,就是這個處置權是不是合法,第二點,,要及早地對債權人返還這個錢,,第三,最終的處理結果是不是符合他判決里面所說的,?!?/p>
吳永正提出,對吳英房產的估值過低,;在查封過程中,,很多資產流失,比如建材城被查封時,,上億元的貨物未被計入查封財產當中,。
財產估值認定,被認為吳英案量刑的一個關鍵。
據(jù)東陽市政府官方此前通報,,吳英案涉及的債務約為5.6億元,。案發(fā)時,東陽市公安機關查封的吳英案資產包括用集資詐騙款購買的東陽等地的109處房產,、70多件珠寶以及汽車,、庫存的建材等,2008年的評估價約1.7億元(珠寶除外),;另外,,還有涉案資金1800余萬元存在專案賬戶,是前期拍賣車輛所得及追回的贓款,。
吳永正房中的吳英案資料對于各方關于吳英資產估值的質疑,,東陽市有關負責人此前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表示,吳英案查扣的資產評估和前期變賣回收款項共計2.5億元左右,,資金缺口約為3.1億元,。
近日,東陽市政府相關人士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堅持原來在接受新華社采訪的說法,,認為仍屬資不抵債。
獄中吳英:滿腦子的計劃,,只能空想想
雖然外界賦予了吳英案諸多意義,,但對于吳英和家人來說,他們被改變的是命運,。
吳英的妹妹吳玲玲說,,吳英最近在獄中的狀態(tài)不好,,尤其是她在獄中利用閑暇時間學習法律后,,對自己案件越來越有自己的主張后,常與家人和律師在案件的看法上有沖突,。
吳英在寫給妹妹的一封信中提到案情時抱怨道:“見過律師了,,心里覺得有些可悲,我一直強調希望律師能尊重我的意見,,之前律師提出通過郵寄的方式寄申訴狀,,我一直主張到法院的立案窗口遞交申訴狀……現(xiàn)在一切都證實了我的主張是對的,我知道律師很忙,,但是再忙也不能省這一點時間,。”
吳英在信中提及的沖突,,是指2013年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訴之事,,身在獄中的吳英抱怨律師未能盡責。
藺文財對吳英的抱怨表示理解,所以在2016年年底親自前往法院提出申訴,,預計半年后會有個結果,。
吳英在寫給家人的信中更多表達的是愧疚。
吳永正告訴澎湃新聞,,由于事發(fā)突然,,吳英并沒有給自己留下什么后路,其所有財產均被查封,,包括吳英家屬的個人賬戶,。
據(jù)他介紹,這些年他已經從外面借了超過300萬來打官司,,目前主要靠二女兒吳玲玲在資助,,吳玲玲和丈夫在杭州創(chuàng)業(yè)開了家足浴店,吳英在獄中的一些開銷也是由吳玲玲在支出,。
“傳言是有留資產給我們,,但實際是沒有,原來我們跟著我姐的時候都是拿工資的,,應該說當時出事之后家里其實是很艱難的,,包括我爸2007年頭一次去北京,都是我們發(fā)的工資后湊起來去的,?!眳橇崃嵴f,
吳玲玲告訴澎湃新聞,,吳英也知道家里人為她的案子這么多年的奔波,,耗費了巨大的精力和財力,很希望能彌補家里人的付出,,“她以前寫信就經常說,,有滿腦子的計劃,只能空想想,,不過她給我們寫出來……讓我們去實施,。她也是怕經濟壓力,她覺得我們這么多年經濟壓力可能會有點大,,靠她想的計劃可能會賺錢,,她覺得貼補我們,心里也會好受些,,她也覺得愧疚,。”吳玲玲說,。
在上述信件中,,吳英還問妹妹某商標注冊的事情怎么樣。
吳玲玲認為,“吳英還是很有經商頭腦的,,比一般人看得遠,,但待在獄中久了,想出的一些計劃還是有不妥之處,,那就跟她商量一下還需要去修改,。”
吳永正在家中
下為澎湃新聞記者與吳永正對話的部分內容:
澎湃新聞:你現(xiàn)在大概多長時間去看一次吳英,?
吳永正:吳英到女子監(jiān)獄之后,,(我)幾乎風雨無阻每個月去看她,時間是每個月的14號,。
澎湃新聞:吳英現(xiàn)在在獄中的狀態(tài)怎樣,?
吳永正:吳英在獄中的狀況,從現(xiàn)在來說應該是很好,,至于生活方面我從來沒問過她,,我也不過問。
澎湃新聞:她個人主要在考慮哪些問題,?
吳永正:她個人的意思是堅持要申訴,;第二,她要把債權人的債務盡早地還給他們,,她而且表達了,,如果這個錢還不了,一是心里感到內疚,,第二呢,,她要叫她妹妹,或者等她出來,,掙錢之后還是要還,,她這個態(tài)度很堅決。這我支持,。
澎湃新聞:吳英案發(fā)生到現(xiàn)在差不多十年了,,這個過程中你主要是在忙什么,?
吳永正:這十年當中,,除了吳英到女子監(jiān)獄服刑之后,前面因為我們不能看,,這是規(guī)定,,所以也沒看她。除了到女子監(jiān)獄每個月看她之外,,幾乎我是(浙江)省高院到最高法以及法律專家,、律師和媒體,到現(xiàn)在為止反正我沒有詳細的記載,估計媒體有100多家,。
澎湃新聞:這么多年,,吳英有沒有給你留下一些財產,你個人以什么來支撐,?
吳永正:這個東西呢,,說實話,人家的評論我也看到了,,不是說沒看到,,人家說吳英肯定給我私下留了筆錢,我可以憑著良心說話,,不但一分錢也沒有留,,本色集團(疑似為“曾經”)我倒貼了進去。
澎湃新聞:那你現(xiàn)在做什么工作呢,?
吳永正:我任何事情全部停掉,,就是為吳英案這件事情在奔跑,奔波,。
澎湃新聞:現(xiàn)在有收入來源嗎,?
吳永正:我沒有。這個實際上一開始是我的三個妹妹,,我現(xiàn)在都沒做詳細的記錄,,估計她們是拿出了100萬。再我自己的朋友,,整個算起來可能有200萬左右,。這是外面沒必要說的,而且我很多朋友,,他們也知道我的處境,,他們就親口跟我說,你這個錢,,我們給你的錢就是你的錢,,有了就還,沒有了,,我們支持你的,。我的朋友很慷慨的。
澎湃新聞:那不可能一直這樣呀,?
吳永正:對,。所以說從吳英到了女子監(jiān)獄服刑之后,基本上錢都是她妹妹出的,。
澎湃新聞:時間長了他們會不會有意見,?
吳永正:不,。只是說我自己不好意思,老叫朋友他們來支持我,,再一個他們自己也要生活,,我也開不了口。至于吳英的妹妹,,到現(xiàn)在為止,,這一塊,她是無怨無悔的,,從來沒有怨言,,包括我女婿。
澎湃新聞:你自己有沒有統(tǒng)計過在這個過程中花了多少錢,?
吳永正:我這一塊呢,,我如果要說出來,可能人家要笑話我,,說我在吹牛,,你仔細想一想,我自己一個人,,這幾年到北京少啦,?在吳英進看守所之后,幾乎每個月到北京一兩趟,,而且每一次到北京,,最短時間是一個禮拜,目的就是見專家,、見律師,、見媒體。
澎湃新聞:有人說你是為了吳英的財產去跑,,你是怎么看的,?
吳永正:錯,雖然對這個財產我們不在乎,。不是說這個財產要回來,,要還給債權人,這是禮數(shù)當然的,,應該的,,欠錢總要還的,不還你說不過去啊,。雖然到現(xiàn)在為止,,沒有一個債權人找過我,但不要說吳英,,我也感到問心有愧,,因為我們的努力不夠。到現(xiàn)在為止,,所有的財物都在那兒放著,,你至少能及時公平公正地處理掉,還給債權人,。財物根本不重要,。第二個,吳英這個資產處置,,牽涉到定刑的問題,,因為刑事判決書里體現(xiàn)了這一塊,說屬于資不抵債,,那我就要看看他這個資產在公平的處理之下,,到底缺不缺錢,用事實來說話,,這是我的目的,。
澎湃新聞:這十年可能對你個人影響也比較大,有人說有時候你會變得比較偏激,,不知道這個評價是否準確,?
吳永正:他們不是很詳細(了解)我的為人。我從小開始創(chuàng)業(yè)以來,,到哪個地方都是直來直去的,,從不隱瞞自己的觀點。
從精神上,,從內心來說,,肯定是有影響。在某種程度上,,我只能忍,,我說個比方,一直媒體(找)我搞得很煩的時候,,原來可能真的想跟媒體跟記者發(fā)火,,我最后還是忍住,該說的說,。吳英死刑宣判那天晚上,,我3個手機打到全部沒電了,那是出于無奈,。作為個人來說出于無奈,,作為媒體來說我要感謝他們。同時呢,,吳英目前這個結局,,也是靠大家的,。
這個心境肯定有影響,同時呢,,有些苦楚我沒辦法向外界透露,。我只能感覺,吳英這個事情真的使我成為祥林嫂了,,一遍一遍地重復,,千萬遍地重復。那這一塊,,我也不能去怪媒體記者,,人家出于好心,來問你,,來了解這個問題,。所以我內心能理解,但我自己的苦處沒有必要也沒有理由到外面去體現(xiàn)出來,。
吳英作為我的女兒,,作為家庭的成員之一,我作為一個父親,,如果說她確實是一個騙子,,我不但是沒有臉面站出來,來維護她的權利,,我反而是感到丟人,。從整個事情來說,不單單是為了吳英,,我還為我們的家族后代考慮了這個問題,,你如果假如說吳英成為了詐騙犯,對下一代的子女都有影響,。
澎湃新聞:可否聊一聊你現(xiàn)在每天的生活是怎樣的,?
吳永正:可能很多人看不出來,我的生活很簡單,,是我從小養(yǎng)成的習慣,,一天兩頓,早上從來不吃飯的,,只要青菜蘿卜辣椒,,就行了。一天保證兩頓酒,,控制在二兩,,少喝一點。其他我也沒什么愛好,。
【時間表】
2007年2月7日,,吳英被浙江省東陽市警方從北京機場帶走,。
2007年2月10日,東陽市政府發(fā)布公告稱,,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吳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由東陽市公安局立案調查,。
2009年12月,,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死刑,,并處沒收吳英個人全部財產,。吳英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英案作出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被告人吳英的上訴,,維持對吳英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核準吳英死刑,,該案發(fā)回浙江高院重審。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重新審理后,,對被告人吳英集資詐騙案作出終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英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2014年7月1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罪犯吳英減刑一案,當庭作出裁定:將吳英的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原標題:被十年吳英案改變的父親:舉債300萬打官司,,這幾年不哭了)
來源:蔡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