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受賄案
為鞏固黨紀學習教育的成果,,以“抓典型,、法明紀、促廉潔”持續(xù)推進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筑牢公職人員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9月13日上午,文昌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文昌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原四級主任科員莊某受賄罪一案,。文昌市紀委監(jiān)委組織的20余名黨員干部現(xiàn)場觀摩庭審,,以最直觀的方式“沉浸式”接受最深刻的警示教育。
公訴機關指控:
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莊某利用擔任文昌市原土地管理局地籍股副股長,、原市國土環(huán)境資源局地籍股股長、法規(guī)監(jiān)察股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鄭某某,、凌某某等23人,在辦理土地過戶手續(xù),、介紹土地買賣,、土地評估等事項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23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14.75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莊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多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14.75萬元,,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的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依次進行了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并對在案的證據(jù)進行舉證,、質證,,同時就本案事實及定罪量刑充分發(fā)表了各自意見,審理的程序符合法律規(guī)定,。被告人莊某表示自愿認罪認罰,,本案將擇期進行宣判。
“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既是為人之道,,也是為官之道,。腐敗行為不僅影響人民群眾對依法行政的美好期待,也腐蝕了黨員干部的自身廉潔,。公職人員要時刻牢記手中的權是為民所用,,進一步深學細悟習近平法治思想,領會落實黨紀條例,,筑牢法治思維,,不斷強化自身法治素養(yǎng),提升法治思維,,以“雷打不動”的堅定毅力時刻緊繃“廉潔紀律”這根弦,,把思想與行動統(tǒng)一起來,杜絕一切腐敗行為,。
下一步,,文昌法院將繼續(xù)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進一步完善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溝通銜接機制,,持續(xù)開展職務犯罪案件旁聽庭審活動,,讓各領域公職人員都能深切感受貪腐給國家、社會,、個人帶來的惡劣影響,。同時,通過辦理好每一宗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職務犯罪案件,,達到警示“審理一案,,警示一片”的良好宣傳效果,夯實廉潔“堤壩”,,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廉潔自貿港貢獻司法力量,。
(原標題:“判典型”警“身邊人”——文昌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受賄案)
【責任編輯:黃奕宏】
【內容審核:符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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