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公”作法消災(zāi),?詐騙他人50余萬元,定安一人被判刑11年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 通訊員 王超)日前,,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封建迷信作法事消災(zāi)解難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共計511133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法院經(jīng)審理后,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2021年3月,符某的哥哥因公殉職,,被告人王某聽說此事后主動找到被害人符某,,提出可以幫符某辦理其哥哥的后事,王某因此取得了符某的信任,。
根據(jù)當?shù)仫L(fēng)俗,,父母尚在人世,符某作為妹妹不宜出面辦理哥哥“頭七”等風(fēng)俗活動,,符某便請王某幫忙辦理“頭七”“五七”“白日齋”“等活動,。
之后,王某利用被害人親屬去世后悲痛無助的心理,,以“白虎占東宮”“趕走妖神”“不作法家人就要遭難”等封建迷信事由恐嚇符某,,使符某一家陷入極大恐慌,此時王某提出可以請“澄邁高公”“昌江霸王嶺公”(均為王某虛構(gòu)的人物)等人作法破除災(zāi)難,,但是需要買金銀香燭供奉,,后王某陸續(xù)騙取符某及其家人財物達50余萬元。
定安縣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封建迷信作法事消災(zāi)解難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共計511133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并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十萬元,。宣判后,,被告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訴,經(jīng)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予以維持,。
法院表示,,近年來,法院審理了多起犯罪分子利用封建迷信實施詐騙犯罪的案件。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迷信心理,,精心編造各種迷信謊言,,虛構(gòu)被害人遭遇的困境、挫折或者健康狀況不佳是劫難,,如不作法消災(zāi)會造成財產(chǎn)損失甚至生命危險,,使被害人陷入恐慌,再提出可以幫被害人作法免災(zāi),,消除困境,,但是需要支付費用,進而騙取被害人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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