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醉駕!一男子被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
商報全媒體訊(椰網(wǎng)/海拔新聞記者 柯育超)4月12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毛陽法庭公開審理一起醉駕案,,被告人李某被判處拘役4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據(jù)了解,2023年1月29日,,李某文無證駕駛一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海榆中線行駛至187KM+350M處時,,與由楊某高駕駛的二輪輕便摩托車發(fā)生碰撞,事故造成李某文,、楊某高受傷,,兩車部分損壞。
事故發(fā)生后,,五指山公安交警趕到現(xiàn)場,,將兩人送醫(yī)并分別進行血液酒精檢測,結(jié)果顯示李某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5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文的行為已經(jīng)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鑒于李某文有坦白悔過,、認罪認罰等情節(jié),,遂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蔣 杰】
【內(nèi)容審核:李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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