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調整省外來(返)三亞人員管理措施(10月12日)
關于10月12日調整省外來(返)三亞
人員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2022年第201號)
根據綜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從10月12日14時起,調整對7天內有本土疫情地區(qū)旅居史人員管理措施如下:
一、對7日內有高風險地區(qū)或參照高風險地區(qū)管理(山西運城,、甘肅,、新疆,、內蒙古,、西藏,、寧夏)旅居史的來(返)三亞人員,在抵達三亞機場,、碼頭等關口實施“落地檢”,,并落實7天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集中隔離費用自理),其中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管理期限自離開疫情風險地區(qū)之日開始計算,不足7天的填平補齊,。
二,、對7日內有四川瀘州、云南德宏,、云南西雙版納、廣東韶關,、廣東深圳,、湖北仙桃、湖北荊州,、河南鄭州,、重慶、安徽阜陽,、天津濱海新區(qū),、山西太原、貴州畢節(jié)地區(qū)旅居史的來(返)三亞人員,,在入市關口實施“落地檢”,,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方可放行,進入三亞后應第一時間向單位,、社區(qū)(村)報備,,落實3天居家隔離,實行“三天三檢”(不含落地檢),,居家隔離結束后參加我市常態(tài)化核酸檢測,。如不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采取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集中隔離費用自理),。
三,、除上述區(qū)域外,對7日內有本土疫情地區(qū)旅居史人員,,在入市關口實施“落地檢”,,無需等待核酸檢測結果,。進入三亞后應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qū)(村)、酒店(賓館)報備,,落實“三天三檢”,。
四、上述疫情地區(qū)名單根據疫情形勢動態(tài)調整,。
三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10月12日
(原標題:三亞調整省外來(返)三亞人員管理措施(10月12日))
【責任編輯:符月瑩】
【內容審核:林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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