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球射擊攤撞上天津“治槍患” 攤主自認倒霉:命不好
天津老太趙春華因在街頭擺的氣球射擊攤上,,6支槍形物被鑒定為槍支,,被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與趙春華一同被帶走的其他12位攤主,,紛紛將結果歸結為“命不好",。
1月2日晚,,趙輝父母在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擺攤。原來射氣球的“槍”換成了飛鏢,。
張艷清擺攤用的三輪車。
河北區(qū)看守所,。趙春華已在此羈押了87天。
今天,,是內蒙古人趙春華52歲生日,,這也是她在看守所的第87天。這個生日,,她也注定在看守所內度過,。
在媒體的報道中,趙春華被稱為“天津老太”,。因為她在街頭擺的氣球射擊攤上,,6支槍形物被鑒定為槍支,去年12月27日,,天津河北區(qū)法院一審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
判決書稱,,天津警方在趙春華的射擊攤上查獲9支槍形物品及相關槍支配件,、塑料彈。經警方鑒定,,其中6支槍形物為能正常發(fā)射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
氣球射擊攤用槍入刑,引發(fā)讀者,、網友對槍支鑒定標準的熱議,。
與趙春華一同被帶走的,還有其他12位攤主,。至今搞不懂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厘米是什么概念的攤主們,,紛紛將這一結果歸結為“命不好”,因為自己正好撞上了天津正在開展的“治槍患”行動,。目前,,他們有的在看守所羈押,有的被取保候審,,都在等待下一步的審理,。
1月3日,,代理律師徐昕代表趙春華向河北區(qū)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他決定為趙春華做無罪辯護。
擺攤者
聽到趙春華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一審判刑3年半,,李晉(化名)心里“咯噔”一下,。和趙春華一樣,這個23歲的年輕人也是在2016年10月12日晚間的警方行動中被帶走,,一個月后的11月13日被取保候審,。
李晉說自己很“背運”,,9月份因為企業(yè)破產剛剛找到一個新工作,就是在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替人盯氣球射擊攤兒,,盯了不到一個月,。
熟悉情況的天津當地人士說,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是天津市幾處民間著名的氣球射擊攤群落之一,。
這些射擊攤位于天津著名的海河大悲院碼頭斜對面,,不到200米處是天津地標“天津之眼”。當地一位管理人員說,,這里是天津城最繁華的地方,,夏季客流高峰期,這一塊人流量過萬,,也因此,,小攤販很多,“管理起來難度很大”,。
李晉說,,他們這些射擊攤都挨在一起,20元可以打18發(fā)“子彈”,。打中的氣球越多,,獎品越大,獎品一般是型號不等的玩具娃娃,。
2016年12月30日,,天津市河北區(qū)警方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稱,2016年10月12日晚10點多,,天津市河北區(qū)警方排查“社會上散落的非法持有的槍支”,,對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的射擊攤進行了治理。
當晚,,“先是便衣警察五六個人一組圍住每個氣球射擊攤位,,然后來了一整隊的穿警服的警察下到親水平臺上。”李晉說,,他所在的攤兒上總共有10支槍,,便衣警察讓他全部拿上跟他們走。
那天晚上,,共有趙春華,、李晉、趙輝,、王行權,、張艷清、白廣坤等13人,被天津市河北區(qū)警方帶至附近的鴻順里派出所,。
夜里,,路上人并不多。李晉抱著槍跟在警察后面,,他想著“玩具槍怎么也查,?應該不會出什么事兒”。
知情人士介紹,,趙春華等13人10月12日被帶走后,,截至目前,共有8人取保候審,。除了趙春華被判刑,,王行權、張艷清,、趙輝,、白廣坤(音)仍被羈押在看守所。
趙輝27歲,,天津人,,白天他在大胡同經營一個鞋攤兒,晚上去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擺射擊攤,。趙輝的親屬說,,按照原計劃,年底他想跟女朋友結婚,,為了5萬多彩禮錢,,9月份開始,他盤下了一個射擊攤,,準備多攢一點錢,。
跟趙輝一起被帶走的一位攤主告訴新京報記者,路上,,趙輝一直嘀咕到底怎么回事兒,。進了派出所,他突然來一句,,“感覺要出事兒”,。這位攤主認為,趙輝所說的“出事”指的應該是“可能會沒收攤位,、罰點錢”,。錢對他來說,關系到娶媳婦的順利程度,。
張艷清是黑龍江人,,他和父親張祥一起住在“天津之眼”附近一個廢棄的養(yǎng)老院,,1個月房租350元,。
此前,,張祥腿部受過傷,無法勞作,,父子倆全靠射擊攤維持生計,。養(yǎng)老院的鄰居描述,白天張艷清吹氣球,,張祥會幫他,。一個氣球盤需要56個氣球,張艷清有兩輛三輪車,,至少5個盤,,近300只氣球。
張祥沒錢請律師,,也沒錢給兒子,,1月3日,張艷清在看守所實在缺錢,,張祥借了老鄉(xiāng)王鳳玲1000元給兒子送進去,。
1月5日夜,張祥苦悶,,喝了個大醉,。
跟張祥父子一同“蝸居”在廢棄養(yǎng)老院的,還有王行權,、王鳳玲夫妻,。王行權60歲,被警方鑒定為槍支的數量最多,,7支,。他們住的小屋天花板幾乎全部破爛,只能用硬紙板勉強糊住,。燈光打開,,咖啡色的“天花板”紋理斜、豎不一,。
趙春華6支槍被判3年半,,那丈夫7支槍會被判多少?王鳳玲說她“不敢想”,。
白廣坤母親不愿說關于兒子的事,,“我怕說多了對我兒子不好。”
趙春華的女兒說,,3年前,,趙春華從內蒙古老家前來投奔她,,母女二人在五金廠工作,租住在最便宜的出租屋,。趙春華胳膊長了骨刺,,干不了重活兒。去年8月趙春華才從別人手里買了這個攤位,,以此謀生,。
其女兒講述,這個攤子一個月能有兩三千元的收入,。
接手這個攤位時,,趙春華換了個住處。住所在一片雜亂的廠房里,,隨處可見殘破的設施和堆放的雜物,。半個月前天津下了小雪,現在大部分地區(qū)已經難覓雪跡,,但是這個廠房陰冷的胡同里,,還是一層雪。
趙春華住在這個廠房最偏僻的地方,,3間挨著的小屋子,,分別是廚房、臥室,、雜物間,。租金總共600元。
每當入夜,,趙春華從這里把白天吹好的氣球,、一大包玩具娃娃、槍,、飛鏢等道具搬上一個簡陋的腳踏三輪車,。然后沿著一條狹窄的鐵道沿線騎行3公里到達目的地。
301仿真槍
按警方的鑒定結果,,趙春華9支槍狀物中6支被鑒定為槍支,、王行權7支、趙輝3支,、白廣坤兩支,。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趙輝鑒定出來的3支槍被稱為301仿真步槍,,使用的是普通的BB彈,。
根據2010年公安部印發(fā)的《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guī)定》,對不能發(fā)射制式彈藥的非制式槍支,,當所發(fā)射彈丸的槍口比動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時,,一律認定為槍支,。知情人士透露,趙輝這3支槍“槍口比動能都是2點多焦耳/平方厘米,,僅比1.8高一點兒,。”
淘寶網上,這款槍標價152元,,賣家的標簽是“男孩玩具槍”,、“公園打氣球槍”,。
熟悉仿真槍生產的業(yè)內人士章林告訴新京報記者,,301仿真槍的生產廠家品牌叫bison,中文叫牛頭,,該品牌還有一款“明星款”仿真槍,,編號701。這兩款槍分別仿的是pdw,,svd兩個型號的槍,。該品牌產品大部分做出口外貿,有些內銷,。
章林接觸過301仿真槍,,“初速原廠打0.2克BB彈70米-90米/秒,有些更換彈簧后能到100米-120米/秒的速度,。不過,,初速超過160米/秒才可能輕微打破皮膚。”
章林介紹,,目前牛頭301,、701,玩具廠商可以合法生產,,并對外銷售,。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氣球射擊攤普遍使用這種槍,。
李晉在射擊攤工作1個多月,,他對其他槍不認識,但是“301”這個代號比較有名,,多數從業(yè)者都知道,。
“價格稍微貴點,但是比其他槍好用一點兒,,有時候看游客打不中著急,,我們會給他們推薦用這種槍打。”
記者通過淘寶賣家獲知,,301仿真槍貨源充足,。
趙春華6支槍至今不知道具體型號,,其一審《判決書》顯示,經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鑒定,,趙春華6支槍為能正常發(fā)射,、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
“具體性能和殺傷力也是一個重要鑒定標準,。”去年12月30日,,天津市河北區(qū)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
這位負責人提供的數據顯示,,10月12日當晚,,天津市河北區(qū)公安分局從上述大悲院碼頭附近“查扣102支槍狀物,經鑒定,,其中40支為槍支,。”
他沒有透露查扣槍支的具體型號,“以法院公布信息為準,。”
而趙春華一審判決書中,,用的一律是“槍支”。
1月4日,,趙輝父母告訴新京報記者,,趙輝的槍有一部分是通過一個流動賣家購得。該賣家每隔半個月,、一個月左右會去一趟大悲院碼頭附近推銷這種槍,,“有的幾十塊,有的一百多”,。
天津市河北區(qū)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警方一直在追查趙春華等人槍支來源,根據偵查到的線索,,去年11月份在河北白溝查獲了涉嫌販賣槍支的嫌疑人,。
那么這些槍形物制造廠商及網絡售賣者會被查嗎?接受記者采訪的警方人士表示,,日常緝槍的線索來源,,一般是群眾舉報、日常排查等,。
槍支鑒定標準爭議
氣球射擊攤用槍入刑,,引發(fā)讀者、網友對槍支鑒定標準的熱議,。
近年來,,1.8焦耳/平方厘米的槍支標準是否過低引發(fā)了很大爭議。
而在2008年實施新標準之前,,中國刑事司法實踐中對槍支的鑒定標準要高得多,。
發(fā)表在《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13年第5期,,一篇題為《槍支認定標準劇變的刑法分析》的論文指出,2007年以來,,槍支鑒定臨界值大幅度地降低到接近原有標準的十分之一左右,,這一變化是近些年來不少涉槍案件中,當事人堅稱是“玩具槍”而司法機關卻認定為“槍支”予以刑事追訴的分歧根源,。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余超認為,,趙春華一案,關鍵點在于“我們國家對刑法意義上的‘槍支’定義標準非常低”,。
余超認為,,“如果機械司法確實可以這么判,但是,,老太顯然持有并非出于惡意,,也沒有去用來暴力犯罪,,更沒有造成任何傷害,,不能用過低的標準沾邊就是犯罪。”
對于天津警方依據相關法律認定的趙春華等“持有”槍支的事實,,余超表示,,這個就是“嚴格性立法、普遍性違法,、選擇性執(zhí)法”的問題,。
“具體在司法實踐中還是要綜合考量行為人的主觀動機、手段和方法,、結果和后果,,‘情節(jié)顯著輕微的’在審查起訴階段可以不起訴,在法院階段也可以依據刑法第37條‘對于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專項“治槍行動”
至今搞不懂槍口比動能1.8焦耳/平方厘米是什么概念的攤主們,紛紛將這一結果歸結為“命不好”,。
趙輝父母說,,趙輝去年9月才接手這個射擊攤,總共擺了29天,。10月11日他因為去參加朋友婚禮沒出攤,。12日出攤就被抓住,而其他有幾家擺攤的,,平時都出攤,,10月12日那天沒有出攤,躲過去了,。
李晉也覺得自己冤,,“我只是去幫忙的”,,他工作的一個企業(yè)那時剛破產,一個擺射擊攤的哥們兒剛好缺人,,讓他去盯幾天,。他也將被以非法持有槍支罪起訴。
其他的攤主,,張艷清干了不到半年,、趙春華干了兩個月。
在鴻順里街道辦一位管理人員看來,,這一切也許真的只是多重因素的巧合,。
2015年1月,河北區(qū)發(fā)布《街道綜合執(zhí)法具體執(zhí)法事項目錄》,,之前的街道管理方式發(fā)生了改變,,“原來街道管理歸城管,這之后具體執(zhí)行方歸執(zhí)法大隊,,執(zhí)法大隊也從原來的區(qū)里下到了每個街道,。”
這個變動帶來的結果是,執(zhí)法大隊開展了為期將近一年的街道治理行動,,行動覆蓋整個河北區(qū),。
“原來大悲院碼頭附近有不少氣球射擊攤,我也見到過,,但是經過1年的治理,,整個河北區(qū)的小攤小販幾乎很難見到了。”街道辦負責人說,。他推測,,當時那一批氣球射擊攤主因為他們的嚴格清理攤販行動,不少都轉賣了氣球攤,。
相應的,,到了2016年趙春華、趙輝,、張艷清,、王行權等人陸續(xù)接手。
今年1月3日,,律師徐昕第一次申請會見趙春華,,從看守所出來時感慨,“哎呀,,她真的是,,才51歲,臉上都是皺紋,黑發(fā)中夾雜著銀絲,,起碼見到她時,,看起來像個老太太。”
徐昕說,,趙春華一度準備“認命”,。覺得早點去服刑、好好表現,、爭取早日獲釋才是正道,。
徐昕告訴新京報記者,趙春華也說自己冤,,“如果不讓擺,,告訴我們一聲,我肯定不會再擺,。”
天津市公安局官方信息顯示,,2016年6月,天津市開展“治理槍患”專項行動,,行動期間將嚴厲打擊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行動期限是6月至年底,目的是為了保障2016年天津夏季達沃斯論壇和2017年天津全運會的治安,。
行動進行一個月時,,官方通報稱,截至當年7月20日左右,,共破獲涉槍案件27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34名,,收繳槍支和仿真槍261支,。
趙春華告訴徐昕,她沒聽說“治槍患”,。
在趙春華等人擺攤的李公祠大街,,一些接受采訪的攤販表示,確實沒有人收到過有關“治槍患”的任何通知,。
攤販們說,,他們平時打交道最多的是街道執(zhí)法大隊,但執(zhí)法大隊也沒有說過射擊攤上的用槍違法,。
天津警方對此的說法是:“學習法律是人人都應該做到的,。”
也有網友質疑警方是為完成任務量而突擊檢查。
“這有什么好解釋的,?我們執(zhí)行的是法律,。”河北區(qū)公安分局相關負責人說。“我們當時在治理槍患,,查扣社會上散落的非法持有的槍支,,只要發(fā)現,,肯定打擊處理。”
律師欲無罪辯護
1月2日晚十點,,天津之眼下面,,賣燈光頭飾的小商販躲在一處建筑背面。
“聽說今晚合法擺攤時間是十點半,。”她說,。在小攤販們看來的“合法時間”,是指負責該區(qū)管理人員的最晚下班時間,。
“按照2015年發(fā)布的《河北區(qū)街道綜合執(zhí)法具體執(zhí)法事項目錄》,,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在主干道、輔路上擺攤經營的,。但是從管理方面,,擺與不擺,性質沒那么嚴重,。”河北區(qū)鴻順里街道辦相關負責人解釋,。
上述負責人表示,在天津市河北區(qū),,這些攤販的處置權目前在執(zhí)法大隊,,城管科如今只起到中間管理者的作用。近兩年,,他們的執(zhí)法策略是,,“第一次發(fā)現肯定不會沒收,第二次,、第三次有可能沒收,,沒收之后會交還,但很少罰款,。”2016年,,鴻順里只有兩個攤販受到過金額處罰,金額在50~100元,。
1月2日晚近10點,,趙輝父親開著趙輝的三輪車又來到老地方,兒子進去3個月,,“我們把他這點貨底打掃打掃”,,原來的氣槍全部換成了飛鏢。
跟前一天的元旦之夜的人潮比,,那晚人很少,。他們從三輪車上卸下做獎品的玩具娃娃,從大到小擺在一張布單上。從布袋里掏出氣球裝在靶位上,。
不過,,剛把攤位擺好,附近管理人員就來了,。他們沒有任何辯解,,說讓走,他們就又把剛擺好的物品默默收起來裝上三輪車,。
收拾完剛擺好的攤位,,趙輝母親回望一下冷清的李公祠大街親水平臺。
“那個老太太,,有時來回走一圈,,我們總是開她玩笑,‘呦,,董事長夫人又來微服私訪啦,!’一群人哈哈大笑。”
趙輝母親說,,因為趙春華在不忙的時候,,喜歡背著手去各個攤位轉一圈,他們就叫他“董事長夫人”,。這是難挨的擺攤生活里,,難得的開心時刻。
去年12月27日,,趙春華一審開庭,,趙輝父母在看守所門口看到趙春華剛被押出來,“她看到我了,,但是一副十分委屈的表情,。”
1月3日,徐昕代表趙春華向河北區(qū)人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他決定為其做無罪辯護。
徐昕在上訴狀中說,,“玩具槍不是槍支,,以真槍對上訴人定罪量刑違反常識常情常理,上訴人毫無犯罪故意,,對自己行為的違法性缺乏認識及認識的可能性,,擺攤謀生行為也無任何社會危害性。上訴人不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原判,改判上訴人無罪,。”
(原標題:氣球射擊攤撞上天津“治槍患” 攤主自認倒霉:命不好)
來源:關業(yè)慧